为规范江南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严控义务教育大班额,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13号)、《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常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常教通〔〕2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年秋季江南城区中小学招生、转学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二、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原则。招生转学工作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2.免试入学原则。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不得组织招生考试。
3.相对就近原则。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按相对就近原则划定公办中小学招生范围。原则上以适龄学生本人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自有不动产作为分配学校的主要依据。
4.依法保障原则。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依法保障失学、辍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返校复学。根据教育优待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入学。
三、申请对象
小一新生: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未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的儿童。
初一新生: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内的小学毕业生。
转学插班生(非起始年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内的在校生。三年级及以下的,要求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
四、资料提交
五、时间与地点安排
(一)小学、初中新生入学
江南城区幼儿园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学位申请审核登记。
时间:年5-6月(以幼儿园和小学的具体通知为准)。
地点:江南城区幼儿园、小学。
(二)转学插班生入学
1.非江南城区幼儿园的小一适龄儿童、非江南城区小六毕业生、转学插班生申请江南城区学位,需通过“常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
①申请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