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11日讯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一封“道歉信”、一封“点赞信”,从两个不同角度反映出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职责、切实维护民利的热切期盼,也为转变工作作风立起了“正容镜”。
“老颜,你反映的安置房屋顶漏水问题解决了吗?”近日,湖南省祁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杨宏发来到过水坪镇大兴岭村,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颜昌华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回访。前不久,老颜发现安置房质量有问题,便反映给在此联系扶贫工作的杨宏发。很快,老颜家的房屋被重修。
今年7月,祁东县纪委监委因处理信访问题担当不够、责任缺失等问题被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此后,该县深刻反思并进行整改,截至目前,与信访人会见率上升至95%,回访率达%。
祁东县的变化,缘起一封人民来信——
“道歉信”为履职亮起“警示灯”
“在此声明,我上次邮寄的信件无效并作废,敬请对我的无知和冲动给予谅解。”今年6月,湖南省纪委监委收到祁东县太和堂镇某村民的一封来信。
从来信内容得知,该村民在两年内多次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在异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收受贿赂的问题。最近一次举报后,因自己在外地,不知道案件已被查处,他对自己继续举报的行为写信表示道歉。
“群众因自己不知情而表示歉意,事实上该道歉的应该是我们。”湖南省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刘泽友说,该问题历时两年,群众先后举报达24次,直至在今年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中,中央第八巡视组转来问题线索后才被查处,“虽然最后案件被查处了,但不能掩盖当地纪委担当不够、责任缺失的问题。”
“道歉信”背后的24次信访虽是个案,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机关在脱贫攻坚中履行监督职责不力的问题却没有例外。
去年,湖南省纪委对在脱贫攻坚中监督执纪工作不力的江华县、芷江县、通道县、古丈县的县委书记和县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在今年的贫困县纪委书记例会上,这4个县的纪委书记汇报了整改情况——被约谈后,4个县的立案数、处分数、追缴违纪资金数均大幅增长,其中芷江县立案数增长了4倍。
今年4月,益阳市纪委监委对该市“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推进不到位、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多、重复越级件多、问题线索处置不力的冷市镇、大福镇等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几个月过去了,整改效果初步显现。
对于在脱贫攻坚中履行监督职责不力,除了约谈的“黄牌”警告,还有党纪的“红牌”处分。常德市纪委监委对35件基层涉及农业、农民及扶贫领域的信访问题实行了提级办理,共对6个办理信访案件不力的乡镇党委追究了主体责任、对7个办理信访案件不力的乡镇纪委追究了监督责任,有效地转变了工作作风。
“点赞信”折射监督向一线延伸
同样是今年6月,湖南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还收到益阳市桃江县灰山港镇一位村民寄来的“点赞信”。信中反映,举报人曾连续10年举报某村党支部书记涉嫌贪污问题,但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今年4月,在益阳市纪委监委的督办下,该信访问题得到解决。
这封“点赞信”,反映出工作作风的大转变。4月24日,湖南省委召开全省扶贫工作暨“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将会议直接开到村一级,明确要求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作风。20位省领导两次带队开展脱贫攻坚作风检查并上门办访,省委书记、省长每人每次领办10件信访件,其他省领导每人每次领办5件,不打招呼、不要接待,拿着地图、带着问题,直奔农户家,现场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省委常委带头下乡办访,用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点赞”,也以上率下,带动全省各级干部积极响应。
“脚上有土才能心中有谱,在办公室里看材料、听汇报,是很难掌握真实情况的。”桂东县纪委监委干部郭颖下访完后深有感触地说,“从上访到下访,虽只有一字之差,却是被动应付向主动作为的大转变。”
今年8月,桂东县纪委监委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大走访、大调研、大处访暨廉情访谈再出发”活动,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走村入户深挖线索、紧盯落实,剑指基层“微腐败”,架起干群“连心桥”。
在全省层面上看,湖南省纪委监委着重抓乡镇纪委这个薄弱环节,强调乡镇纪委“三转”要转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上来,力量向一线倾斜,监督向一线延伸。目前,该省个乡镇都配备了3人以上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且每个干部都有固定的联系村。(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邹太平)
短评:用好作风护航脱贫攻坚
一封“道歉信”、一封“点赞信”,湖南省纪委监委收到的两封人民来信,背后承载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的热切期待。
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影响脱贫目标的顺利实现。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讲,如果没有把职责扛在肩上,群众的痛感就会多一分;如果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履职尽责,把力量和精力压在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第一线,摆在护航脱贫攻坚的主战场,群众的获得感就会多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就要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疾苦放在最高位置,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时处处坚持为民解忧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扛起责任、勇于担当,必须一抓到底、雷厉风行。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或者合理诉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反应更快,处理更及时,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而不是视而不见、推诿塞责、漠不关心。如果面对矛盾就畏难、碰上困难就止步、遇到阻力就“掉头”,就不可能担当起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重任。
严实深细,决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必须时时处处、始终如一地践行。要把工作做得更实一点、更深一点、更细一点。春风化雨、事不避难,把群众的利益扛在肩上,把群众心中的疙瘩彻底解开,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田国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