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是被执行人朱某,我愿意过来协商履行支付义务,请您尽快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撤下来吧。”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朱某来电,朱某主动要求履行法律义务,请求解除“黑名单”。
申请执行人余某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朱某向余某赔偿经济损失2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朱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后,由于朱某常年在外躲避债务,又查无财产,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但是执行法官没有松懈,多次去朱某住处寻找,并时刻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