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朋友:
为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工程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和《常德市江北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定期对市江北城区所有预售商品房项目的监管账户信息进行公示。
您在交存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等,下同)时,请认真核对所购商品房的项目名称及收款账户信息,与公示账户信息一致后再交存购房款,以防开发企业挪用预售监管资金,避免您在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时可能面临的不利后果。
为便于接受公众监督,请您积极转发、转告本公告。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要求将购房款汇入非监管账户的情形,可拨打监督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定期公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号信息的公告.pdf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年8月25日(编辑邓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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