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德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常德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民生保障标准。其中,城乡低保平均标准不低于元/月、元/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元/年、元/年。
日前,常德市民政局、常德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城乡低保平均标准不低于元/月、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元、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元/年、元/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75元/月。
据悉,截至2月底,全市有城市低保3.24万人、农村低保11.60万人、城市特困0.25万人、农村特困3.79万人。
来源:常德晚报作者:吴紫欣一审:郝丹宁二审:张 杨终审:彭美君猜你还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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