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缴费又上涨了?
没错,你猜对了
今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有了新的变化
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健全待遇保障机制。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照每人不低于元的标准缴纳,个人缴费应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大病保险封顶线
同时,《通知》要求,加强巩固待遇保障水平。在大病保险保障方面,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按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上一年度广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需转区外治疗的,超出大病起付线部分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最低为60%。
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政策倾斜继续按现有政策执行,即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
实施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是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的重要举措。为此,《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分类资助救助对象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补助,对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给予定额补助;按标资助、人费对应,及时划转资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探索从按病种施救逐步过渡到以高额费用为重特大疾病救助识别标准,对按标准落实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较重的困难群众,实行“一事一议”制度,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
9月1日起这些药不纳入医保滋补品、保健品、疫苗等不纳入目录,被有关部门列入负面清单的药品将被调出目录,价格或费用明显偏高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药品、临床价值不确切可以被更好替代的药品也可以被调出目录。
《暂行办法》明确,国家《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纳入“乙类药品”管理。
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及分担办法支付;使用“乙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分担办法支付,个人先行自付的比例由省级或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常德人又要跟一件熟悉的东西
说“再见”了
那就是医保卡!
因为
“电子医保”来了!
即日起,全市基本医疗保障参保人可通过“湘医保”(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