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确认和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中共大安市委办公室、大安市人民*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大办发〔〕20号),市产权办印发了《关于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的预案》(大农产权办〔〕13号)。
省、地市高度重视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大安市按照省、地市要求,成立市、乡、村三级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成员身份确认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市、乡两级还成立督查指导工作组,切实履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职责,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克服脱贫攻坚任务繁重、确认标准不好把握、容易引起上访事件等畏难情绪,组织专门力量,加班加点,以村为主体、以组为单位全面开展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至年底,全市按省规定时限完成成员确认工作,共摸底调查户,排查成员人数为人,已确认为成员户数为户,已确认为成员人数为人,未确认为成员人数为人,其中婚出人员人,公职人员人,死亡人员人,户籍居住地已迁到其他集体并确认为其成员人员人,主动书面申请放弃10人,非本村成员的居民人。成员身份确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村均以组为单位建立成员名册,并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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