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昨处死一日本毒贩
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消息,日本毒贩赤野光信走私毒品死刑复核案已复核终结决定执行处死,赤野光信6日已被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指出,2006年9月初,日本毒贩赤野光信在中国境内从毒贩手中取得甲基苯丙胺(安非他命)后,邀约日本人石田育敬(同案犯,已判刑)入境走私毒品。同月20日,赤野光信与石田育敬欲搭乘国际航班返回日本时,被大连机场安检人员发现,从赤野光信行李中缴获甲基苯丙胺1544.2克,从石田育敬行李中缴获甲基苯丙胺1008克。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赤野光信走私毒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且走私毒品数量巨大,应依法惩处。依中国刑法规定,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赤野光信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强调,中国刑法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此对不同国籍的罪犯均应依法作出平等处理。虽然日本媒体对毒贩被处死感到震惊,但他们认为毒品犯罪在国际上都是重罪。除中国外,不少亚洲国家也都对毒品罪犯处以极刑。还有媒体认为,犯罪的搜查、裁决都属于中国内*,基本上不应由日本进行干涉。日本在去年也对一名犯有抢劫杀人罪的中国人执行了死刑。日本首相鸠山和外相冈田克相继表示此事会对日本的国民感情造成不良影响,但鸠山也强调,日本*府将努力让这件事情不对日中关系造成负面影响。据《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