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
以为人民服务为初心,严守防疫防控
做正义的守护者,严把公正底线
做法律的监督者,严保庭审规范
5月29日,大安市检察院承担着审查起诉被告人何某某等12名重大涉黑案件的公诉团队来到白城市看守所、白城市监狱,出庭支持公诉。庭审期间,该院公诉团队严守防疫防控措施,以法律为准绳,以公平正义为底线。6月4日,公诉团队圆满完成了出庭公诉工作。
案件回顾
此前,大安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国有,二级检察官林柠,助理郭雪竹、王秋双组成的公诉人团队向大安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人何某某等1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结构较为紧密,有较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并具备一定的组织纪律和活动规约。被告人何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实施违法犯罪事实25起,涉及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10个罪名,多次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当地多个行业内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极大。?
庭审现场
大安市检察院对被告人涉嫌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质证,就案件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了公诉意见,对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并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的被告人及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其从轻、减轻处罚。对当庭无正当理由翻供的、否定其在公安机关真实供述的被告人、无真诚悔罪表现的,撤销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认罪认罚,并建议法院从重处罚,保障了被告人的知情权和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合法性,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宽严相济刑事司法*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准确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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