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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纪委监委发布关于带头执行新冠疫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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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带头执行新冠疫情防控规定的通知

自省外输入性疫情发生后,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确保打赢疫情防控战,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坚决做到“六个严禁”:

一、严禁对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十个坚决”等系列部署、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指令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

二、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三、严禁不配合社区管控、交通管控、人员流动控制及检测、流调、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为亲属、朋友等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

四、严禁疫情期间违规组织参加各类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

五、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以及在调配使用过程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

六、严禁妄议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发表与中央、省、市决策相违背的言论,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以及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能职责,加强政治监督,严肃执纪执法,对违反“六个严禁”的,从严从快查处,一律通报曝光。

中共常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常德市监察委员会

年11月19日

(编辑宋美静)

原标题:《常德市纪委监委发布《关于带头执行新冠疫情防控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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