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以下简称“武陵公安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9名。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武陵公安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辅警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此次计划招聘辅警19名,其中勤务辅警17名(男),文职辅警(文秘岗位)2名(女)。
二、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依法依规、程序到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8月30日以后至年8月30日以前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5、具有良好的纪律作风和较强的遵规守纪观念,能够保守警务工作秘密;
6、具有忠诚、奉献、敬业的职业操守,服从指挥、听众安排;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7、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社会组织能力,熟悉电脑基础操作,热爱警辅工作;
8、有常德市武陵区常住户口(含乡镇、武陵城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城镇户口或在常德市城区有固定住所(居住证)。
(二)优先条件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曾获得见义勇为表彰人员等,以上人员报名时一并上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文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全程通过常德市人社局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