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方便您的孩子申请武陵区公办中学八、九年级和公办小学校二至六年级学位,根据《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武陵区实际,现就年秋季转学插班工作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具有武陵区户籍或在武陵区购置房产且居住家庭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转入我区公办中小学校。
温馨提示:根据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会议精神,自年春季学期起,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再接收转学插班学生。
二
申请方式
1.电脑端申请:
登录
2.手机端申请:
使用
温馨提示:申请转入我区公办中学(十六中、十七中),可自行前往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三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年8月5日—年8月15日。
2.录取结果推送时间:年8月24日,预录取结果以短信方式发送给网上申请时预留的手机号。
3.现场资料复核时间:年8月25日,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到预录取学校复审。
四
录取原则
1.上限控制原则。严格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不突破标准接收转学插班学生。
2.依序派位原则。严格按照以下五类顺序依次派位: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本人或父母居住的自有房屋不动产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2)有户无房Ⅰ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本人和父母在武陵区无房产,但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自有的房屋不动产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居住的自有房屋不动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本人户籍不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4)有户无房Ⅱ类: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本人或父母在武陵区无房产,租住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5)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户籍不在武陵区,且在武陵区无房产,租住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3.依法保障原则。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依法保障失学、辍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返校复学。根据教育优待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入学。
4.统筹安排原则。转入学校如果学位已满,由武陵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合理安排。
五
资料准备
网上报名申请和现场资料复核时,需提前准备好户口本、学生医学出生证明、不动产证(居住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资料原件。
六
注意事项
1.分配学校是以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实际居住地为依据。
2.申请学位时请如实提供所需资料原件,如提供虚假信息将影响学位申请。不动产证性质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不能作为申请学位的依据。
3.因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复审时请家长朋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距,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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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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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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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武陵区教育局
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