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法官助理13人
为充实法官助理队伍,满足审判工作需要,经研究,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聘用制法官助理13名(劳务派遣制)。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自愿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3.年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4月1日以后出生),法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类);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和电脑操作能力;
7.受聘后,服从岗位分配。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本人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从事律师工作或有其他任职回避情形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法官助理情形的。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4月6日至年4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C-1办公室。
(2)特快专递邮寄材料方式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