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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
7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意见》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土地支持政策。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可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将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是简化审批流程。三是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四是降低税费负担并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五是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
2.住建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7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