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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公开选调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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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司法改革和本院队伍建设、审判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公务员系统、全市基层法院选调6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公务员身份,且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不含参管),正科级非领导职务以及副科级领导职务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4.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调职位工作;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年9月30日),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法院工作人员有关回避的规定。

7.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违规取得公务员身份或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计划岗位、其他具体要求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年9月,将选调条件和名额、报名方式和时间等内容在湖南法院网(hunanfy.chinacourt.org/)、常德法院网(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需填写《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并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盖章,同时需提供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4张(照片电子版备注本人姓名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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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省高院、常德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进行,由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常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监察室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监督-2653、2637。

(三)选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岗位工作安排,选调资格自行取消。
  

(四)凡被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的工作人员,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以及子女就学等事项均请自行解决。
  

(五)本次选调工作所有信息均以常德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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