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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马俑中出土的这些武器,藏着中国大一统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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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天下归一。无论是统一帝国的恢弘气势还是刚刚稳定的*局,都促使秦始皇开始考虑如何在制度上完成最后的统一。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其中,统一车轮的距离和文字的“车同轨”“书同文字”,成为秦始皇统一天下最重要的标志性功绩之一。

然而,回到历史的文本之中,我们发现中间的那句“一法度衡石丈尺”往往被世人忽视。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排在书同文车同轨之前?秦又是如何保证这个制度的实行的?

为什么有人认为,18世纪被西方国家誉为生产技术革命的标准化制度,秦朝在两千多年前就通过这个规定建立了。

今天,库叔就带着库友们穿过历史烟云,寻找答案。

来源

瞭望智库文

王凯

本文为瞭望智库书摘,摘编自《邂逅秦始皇》,中信出版集团年7月出版,标题为《统一技术标准:最为世人所忽视的一大重要统一》,原文有删减,不代表牛弹琴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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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一法度衡石丈尺”?

首先要弄清的是“一法度衡石丈尺”的含义。颜师古注:“法度,丈尺也。”衡、石是重量单位,丈、尺是长度单位,法度即是重量单位和长度单位的总称,或者说是度量单位的总称。“一法度衡石丈尺”,其实句读应为:“一法度:衡、石、丈、尺。”意为:衡、石、丈、尺都将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来规范。这也反映在秦琅琊刻石的内容中。

公元前年,秦始皇曾东临琅琊(今山东省青岛市南),在琅琊台上刻石纪功。刻石文中说到:“器械一量,同书文字。”《史记正义》解释为:“内成曰器,甲胄兜鍪之属。外成曰械,戈矛弓戟之属。一量者,同度量也。”这里的“器械一量”也就是前面所说的“一法度衡石丈尺”,器械在此处应当取其广义,不单单指甲胄兜鍪、戈矛弓戟之类的兵器。由此可知,“一法度衡石丈尺”,其实就是在全天下的范围内,对重量单位、长度单位等实行统一的技术标准,再以此作为一切工程制造的技术规范。

秦始皇曾多次强调统一技术标准的重要性。正如琅琊刻石所载:“日月所照,舟舆所载,皆终其命,莫不得意。”意思是只要统一了标准,日月所照的地方,坐船乘车的人,就都有了行为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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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征北战的技术保障

那么,统一技术标准究竟有何实际意义呢?除了对经济方面的贡献,在那个金戈铁马的时代,最重要的贡献莫过于体现在兵器、军事器械的标准化生产上。

例如,箭是秦始皇兵马俑中出土最多的一种兵器,目前,考古工作者已经清理出土了箭镞4万多个,这些箭镞就是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来进行生产的。

(图为秦青铜箭簇,图源:纪录片《如果国宝会说话》)

从外观上来看,这些箭镞的大小和形制几乎没有任何差异,对它们的误差只能采用更加精确的方式来测量。

据专家抽样测量,不同箭镞的主面宽度的平均误差为±0.毫米,而主面长度的平均误差为±0.毫米。要知道,兵马俑出土箭镞的平均宽度和长度分别为9.毫米和27.毫米,这些箭镞的误差竟然只有2%左右!

而且,在兵马俑里发现的这些箭支是用于弩机的,因此弓弩机也需要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来制造,以便两者更好地契合。根据测量,兵马俑中出土的弩机关键零部件都做了非常精细的打磨,平均误差仅约±1.9毫米,悬刀(扳机)、望山(瞄准器)等零部件甚至可以在不同的弩机中替换使用。

(图为弩机示意图,陆丹逸绘)

在当时,箭与弩机是需求量最大的兵器,在战争中被广泛地运用,而秦所生产的任一弩箭,安装在任何弩机上都可成功发射,并且相同的弹射力和空气阻力可以保证最终的射程和命中率相近,从而使之发挥出巨大的战斗力和战场威慑力。

同样令人瞩目的还有战车。车属于乘载的工具,秦的战车分为两种,一种是作战的戎车,一是运载的辎重车。

目前,考古学家在兵马俑中共清理出了战车上百辆,这些战车都是用木头和金属制造而成的,由于受到过焚烧,再加上后来坑顶坍塌受到重压,出土时几乎重叠和挤压在了一起。但经过研究,我们仍然可以确定这些战车的形制、规格和标准都是完全一致的。并且,包括毂、牙、辐、衡、辀等在内,战车的关键零部件的几何形状、尺码、表面质量和机械性能都几乎完全一样,因此同样可以替换使用。

(图为秦铜马车,图源:王魏总编.中国考古学大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当时的秦国士兵所使用的军用装备无一例外地遵照了统一的技术标准。他们携带的长剑、弓弩、矛戈,规格几乎完全一致,使用起来熟练便捷。他们穿着的甲胄、乘坐的战车,也都相差无几,如在战争当中有所损坏,只需更换相关零部件即可继续使用。

无论是北至草原还是南下岭南,无论是西控巴蜀还是东临沧海,每一个秦国士兵的背后,都有着来自于秦的统一技术标准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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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奠定基础

事实上,这种保障并非从秦朝建立才开始,秦统一的技术标准可以追溯到商鞅变法时代。

《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曾颁布法令“平斗桶权衡丈尺”,正是秦始皇“一法度衡石丈尺”的制度起点。现藏于上海博物馆的“商鞅方升”正是这段历史的见证。

(图为商鞅方升,图源:纪录片《如果国宝会说话》)

商鞅方升铭文记载:“十八年,齐遣卿大夫众来聘,冬十二月乙酉,大良造鞅爰积十六寸五分寸一为升,临,重泉。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一,歉疑者皆明,一之。”

根据铭文,这件方升是在秦孝公十八年(公元前年)十二月制作的,当时商鞅以大良造的身份,向全国颁行了这一件标准量器,从而开始了秦国统一技术标准和标准化之路。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年),天下一统,秦始皇在商鞅方升上加刻诏令,完全承袭了自商鞅以来已经沿用了六代君王共年的标准。

秦的这一套统一的技术标准,对秦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可以说,若没有这一套统一的技术标准,秦国扫灭六国尽并诸侯是不可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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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加以保证

在人类历史上,真正的标准化是伴随着近代欧洲的工业革命开始的。年,美国的伊莱?惠特尼(EliWhitney)运用科学的加工方法和“互换性”原理,制造出零件可以互换的标准化滑膛枪,他也因此被称作“标准化之父”。人类之所以到近代才开始实现真正的标准化,不仅碍于技术问题,更受制度的限制。

那么,秦国是如何在两千多年前做到的呢?这就必须说一说“物勒工名”的制度。

“物勒工名”一词出自于《吕氏春秋》:“物勒工名,以考其诚。”意思是每一件器物的制造者都需要将自己的名字刻于其上,以便检验产品质量。这一行为早在商周时就已经十分流行,但当时刻名的主要是器主之名而非工匠之名,目的也不是出于对产品质量的追责监督,而是用以表明器物的归属。

秦国商鞅变法以后,“物勒工名”开始作为一项制度走上秦的历史舞台。上海博物馆藏有一件“大良造鞅戟(商鞅戟)”,铭文记载:“十三年,大良造鞅之造戟。”可知这件戟是由商鞅于秦孝公十三年(公元前年)所监督制造。

这应当就是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开始实行物勒工名制度的证据。但在当时器物上还只有督造人的名字,并没有实际生产者的姓名,这其中有一个逐渐发展演变的进程。兵马俑曾出土过多件刻名吕不韦的兵器,如“相邦吕不韦戟”戈内正面铭:“三年,相邦吕不韦造,寺工詟,丞义,工沱。”这已经能看出从工、丞、寺工到作为总监造的吕不韦,整个生产责任链条都非常清晰。这种“物勒工名”的制度到秦朝最终形成了成熟的管理机制。

秦简的出土使得我们对当时的法律制度有了一瞥究竟的机会。

*如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工律》记载:“为器同物者,其小、大、短、长、广亦必等。”这就是说,属于同一种类别的器物,长、短、大、小、广等具体规格必须一致。

*《工律》又载:“公甲兵各以其官名刻久之,其不可刻久者,以丹若髹书之。”可见,秦确实是将“物勒工名”写进律法,并配合统一的技术标准来执行。

*如《效律》记载:“官啬夫赀二甲,令、丞赀一甲;官啬夫赀一甲,令、丞赀一盾。其吏主者坐以赀、谇如官啬夫。其它冗吏、令史掾计者,及都仓、库、田、亭啬夫坐其离官属于乡者,如令、丞。”这就是说,如果某一件器物出了质量问题,除了器物上刻名的工匠以外,与之有关的官员都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贵州清镇平坝汉墓曾出土一件漆器,上刻:“元始三年,广汉郡工官造乘舆髹丹画木黄耳杯,容一升十六龠。素工昌、休工立、上工阶、铜耳黄涂工常、画工方、丹工平、清工匡、造工忠造,护工卒史恽、守长音、丞冯、掾林、守令史谭主。”这是一件作于汉平帝元始三年(公元3年)的器物,下至素工、休工等工匠,上达守长、丞、掾、守令史等相关官员,物勒工名责任链条之完整,可谓发挥到了极致。

(图为西汉漆耳杯,图源:唐光孝.洋溢权贵之气的绵阳汉代漆器文物[N].绵阳晚报,-11.)

“一法度衡石丈尺”再加上“物勒工名”,这一整套完善的制度保证了秦统一技术标准的实行和全面推广,铸就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秦朝开创的这一套制度,被汉代所承袭和发展,对其后两千多年的度量衡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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