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常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和年市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年秋季武陵区中小学招生及转学事项予以公告。
01
招生计划
1.全区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教学班个、新生人。
2.全区初中计划招收七年级教学班34个、新生人。
02
招生范围
1.公办中学(市十六中、市十七中)面向武陵区招生。
2.公办小学招生范围(见附件)。
3.民办学校(沅郡学校、长怡学校、常礼学校、常英学校、常英英华学校)面向武陵区招生。若在本区内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本市其他县区招生。
03
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原则。招生转学工作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2.免试入学原则。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不得组织招生考试。
3.相对就近原则。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按相对就近原则划定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原则上以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自有不动产作为分配学校的主要依据。
4.依法保障原则。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依法保障失学、辍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返校复学。根据教育优待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入学。
04
入学条件
1.小学一年级新生:原则上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未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有武陵区户籍或在武陵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新生:有武陵区户籍或居住在武陵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转学插班生:有武陵区户籍或居住在武陵区,非起始年级的在校生。
05
招生程序
1.公办学校
(1)网上报名。有意愿就读区属公办学校的中小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招生报名系统,提交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不动产证(居住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资料。
丹洲乡、芦获山乡小学毕业生如已选择就读市十六中、市十七中则不需要进行网上报名。
(2)信息审核。学校、教育局负责对上传资料按要求进行审核。上传资料不完善的,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提示补充相关资料。
(3)依序录取。公办中小学按照以下五类顺序依次录取:
①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本人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自有房屋不动产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②有户无房(A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本人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陵区无房产,但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自有的房屋不动产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③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自有房屋不动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本人户籍不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④有户无房(B类):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本人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陵区无房产,租住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⑤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武陵区,且在武陵区无房产,租住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4)推送结果。招生报名系统在统一时间通过手机(网上申请时预留的手机号)短信推送预录取结果。
2.民办学校
(1)网上报名。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招生报名系统,填报1个区属民办学校就读志愿,上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不动产证(居住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资料,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志愿就读民办学校签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未在招生报名系统填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或填报了志愿但未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签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的学生,不参与民办学校录取。
经学校与家长双方确定的小学部直升本校初中部学生不需要进行网上报名。
(2)信息审核。学校、教育局对上传资料按要求进行审核。
(3)随机派位。若报名且与校方签订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除本校小学部直升初中部学生和政策生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外,其余学生全部参与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若报名且与校方签订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的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予以录取。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由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公证、媒体及学生家长代表等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到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再参与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派中的学生参与公办学校划片录取;被派中但不遵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相关条款的,视为主动放弃民办学校录取,由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06
申请方式
(一)中小学招生和公办小学转学采用以下两种申请方式:
1.电脑端申请:登录“常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